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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川  发布日期:2025-11-11 查看:6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民办教育工作者投身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实践,总结推广民办教育优秀成果,推动民办教育事业优质特色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决定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附件1)。现组织各单位进行申报,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审原则
导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育人成效与民办教育办学特色,聚焦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
科学性原则:以教育规律、办学规律为遵循,注重成果的实践价值与创新程度,评审标准科学。
公正性原则:实行外部专家评审、回避制度与结果公示,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实效性原则:优先评选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价值且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各类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需得到实践检验(2025年前正式实施);科研成果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2.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主要类型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服务等;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会员学校个人或集体在科学研究和科研应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重要行业企业委托的项目结题成果,在重要领域取得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集体或个人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在重大、重点工程应用中解决难题的方案和成效,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重要著作等。
3.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或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负责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前,填写《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3),梳理完善支撑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意识形态、重复率审查后,提交至教务处或科研处,其中:
(1)教学成果奖材料
电子版提交至学校官网——网络教学——项目申报网站(http://ecjtuit.kypt.chaoxing.com/,申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墨轩湖校区行政楼116。
(2)科研成果奖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818683@qq.com),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墨轩湖校区行政楼439。
2.支撑材料包括:
(1)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2)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我校限报5项,其中科研成果不超过2项)择优推荐。同时学校将从中确定第二批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教学成果奖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795-7132148。
科研成果奖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795-7133362。
附件:
1.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4.申报使用手册
教务处 科研处
2025年10月2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9-29至2025-11-13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