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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川  发布日期:2025-12-09 查看:5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为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全面落实产教深度融合,将企业优质资源引入融合本科教学中,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校级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数量
1.立项范围
(1)人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为校企合作课程的课程;
(2)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且符合《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校企合作课程界定的课程,需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并由学院组织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2.申报数量:本次申报各学院提交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数量如下。
| 学院(部) | 交通运输学院 |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 | 人工智能学院 | 商学院 | 文法学院 | 艺术与体育学院 |
| 数量(个) | 5 | 5 | 5 | 5 | 5 | 3 | 4 |
二、立项要求
1.建设周期。自立项起,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验收通过后应持续开放共享建设。
2.建设目标。立项课程参照《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建设工作,必须包含合作开发教材、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教学资源。
3.项目验收。学校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过程中课程负责人需提交中期验收报告、结项验收报告,报教务处评估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因非不可抗因素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三、材料报送
1.未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校企合作课程的课程,所在学院需提交《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申请表》(附件3)、《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附件4)至教务处备案,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11月21日前交至墨轩湖校区行政楼116,电子版发送至22024@ncjti.edu.cn。
2.各项目申报负责人于2025年11月21日前登录申报网站(学校官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http://ecjtuit.kypt.chaoxing.com/),按照教师操作手册(附件5),提交《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计划书》(附件6),确定立项后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墨轩湖校区行政楼116教务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老师,电话:0795-7132148。
附件:
1. 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2. 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指标体系
3. 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申请表
4. 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开设汇总表
5. 教师操作手册
6. 南昌交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计划书
教务处
2025年10月17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1-01至2025-11-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